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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副局长王建秀同志带队,局机关及有关区县同志组成的重庆市农机管理局考察团一行11人,于6月13日至25日赴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进行了学习考察、历时13天。考察期间通过听取三省农机管理局的情况介绍、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较全面了解了三省农机化发展情况。考察期间,我们重点考察了黑龙江省农机大市场、东金沃尔农机生产企业、黑龙江省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农机农业合作社建设、吉林省延吉市中心农机站体系建设、辽宁省本溪市农机化工作和区域农机站建设,就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农机化“十一五”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通过这次学习考察,使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东北三省不愧为全国农机化水平发展的强省,除地貌上的优势和农机化综合水平较高外,农机机械在当地政府和农户中的地位也高,农业机械在农业耕、种、收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将我们学习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省农机化工作基本情况
(一)三省农机机构设置情况
三个省的省级农机管理局都设在省农委内,一般由省农委副主任兼任局长,机构相对独立,可直接向省分管领导和政府汇报工作,局内设处(付处级),职工人数一般25-40人左右,局属推广、培训、监理、科研、鉴定等机构健全,地市和县级农机部门机构健全,为独立的农机管理局,有部分挂靠在农委内,绝大多数为行政局、有少数为事业局,地县级培训、推广队伍稳定,机构健全,特别是吉林和辽宁在乡镇体制改革中,农机基层服务体系建全,队伍稳定,实力强,对当地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个省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稳定,工作稳步推进。道交法出台后对农机监理工作冲击较少,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得到妥善解决。黑龙江、吉林全部按原有模式管理;辽宁省有三分之一按原有模式管理、三分之一由公安派人联合管理,还有三分之一人车合并到公安系统管理。
(二)三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现状
——黑龙江: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机型向大马力发展,结构更加合理,田间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842万千瓦,比“九五”期未增长近40%,拖拉机89万台,其中80马力以上拖拉机11678台,比“九五”期未增长近50%,联合收获机1.4万台,水稻插秧机1.6万台(另农垦系统还有3.5万台)。全省综合农械化水平为76.5%,其中:机耕面积达11878万亩,机耕水平达90.4%(全省人平耕地10多亩,最多的地区人平耕地达40亩);机播面积10208万亩,机播水平达77.95%(水稻机插531万亩,机插水平达34.5%);机收面积4594万亩,机收水平达35.19%。全省农田灌概除有河流水库地区外多采用打井取地下水形势灌溉,但有效灌面较小,地下水位下降也快,取水成本越来越高,基本上靠天吃饭。
吉林省,农机化装备水平稳步提高,农机化新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宽。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471万千瓦,比“九五” 期未增长近45%,拖拉机62.88万台,比“九五”期未增长近49%,其中2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9.07万台,比“九五” 期未增长近180%,水稻插秧机3000多台。全省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5%,其中:机耕面积达5875万亩,机耕水平达72.9%;粮食机播面积3454万亩,机播水平达53.8%,(其中水稻机插水平为10%左右);机收面积600万亩,机收水平不到10%。在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旱作节水、温室与保护地栽培、经济和特产品生产加工等技术的研制与引进应用也实现了从无到有和跨越式发展。全省农田灌概与黑龙江一样,除有河流水库地区外多采用打井取地下水形势灌溉,有效灌面较小。
——辽宁省:农机装备数量进一步增长,农机作业节本增效显著。2005年农机总动力达1801万千瓦,比“九五”期未增长近43%,拖拉机27.8万台,比“九五”期未增长近52.7%;园田管理机达1.2万台;花生、薯类、中草药、食用菌等经济作物收获机7.1万台(套);设施农业机具5.4万台(套);果树机具2.4万台(套);畜牧业机具10万台(套),农产品加工机械10.3万台,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省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8.5%,比“九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9位,其中:机耕面积达4466万亩,机耕水平达77.2%;机播面积2773万亩,机播水平达46%(其中水稻机插36万亩,机插水平达3.4%);机收面积555万亩,机收水平达9.7%,(其中水稻机收150万亩,机收水平达18.3%)。全省农田灌概主要靠水库、河流和提灌设施来灌溉,辽宁水资源相当丰富,其中水面占总面积的6.8%左右。
二、三省农机化工作的特点
(一)黑龙江: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快步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
建设。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全国名列前茅,农业生产完全依赖于农业机械的发展,可谓是“骑在铁牛背上的农业”。当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农机化事业迎来了近二十年来最好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业和农机化发展也极为重视,将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措施,并且把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场县共建列为省政府农业10项重点工作来抓,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并带动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为农机化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和条件,全省农机化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
1、农机合作社建立的成功之路。从80年代起,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大型农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土地耕作质量下降,生产效益难以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这些矛盾一直困扰着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机行业发展缓慢,如何探索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已成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自身发展的重要问题。黑龙江省农机局多次向省领导专题汇报,2003年首先在4个县组建了18个农机作业合作社,经过一年运作,取得很好效果。2004、2005年省委、省政府加大了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的投入力度,2004年组建了5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到2005年底,全省已在12个市47个县组建了258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出现,创新了农机服务组织,给农业农村经济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试点村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了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高度重视,农机的地位在政府和农民心中也越来越高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扶持力度空前。农机作业合作社试点2003年省级筹措1800万元、2004年为3200万元,2005年省级筹措高达1.368亿元,用于组建19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和273个贫困村农机队建设。其中:省财政投入7480万元,省发改委投入1000万元,省农业开发办投入1900万元,省扶贫办投入3300万元。2005年省级对农业机械化投入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总量相当于近10年的总和。
二是基层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今年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共吸引地方自筹资金1.05亿元,包括农机装备购置资金6733万元和场库棚建设资金3690万元,其中:县乡投入73.8万元,村集体投入3370.1万元,大户投资6920万元,社会投资59.1万元,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投资农机的格局。
三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全省共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9655个,其中省级258个,2005年全年生产运行的有74个,下半年组建184个,仅参加了部分生产作业,服务面积474万亩,总作业量达到630万亩,作业毛收入6520万元,纯利润达到847.7万元,合作社资产进一步增值。合作社的大型机车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作业,节约生产成本达5198万元,其中:节油158万元,节种节肥3150万元,节省机耕费1890万元;作物单产平均提高10%,总计增产粮食5075万公斤,增产效益近1亿元。
2、场县共建领域进一步拓宽,农机跨区作业进展顺利。从2002年开展场县共建、跨区作业以来,省政府将此项工作一直作为发挥农垦优势,带动农村农机标准化作业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手段,列入重点工作来抓。省农机局每年专题召开场县共建跨区作业对接会议,组织有关县(市)与农场签订了合作意向和作业订单,对具体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农机部门还组织了农机跨区作业协调服务队,积极为作业机组提供服务,协调农户及时腾地和连片。目前,此项工作的辐射面已经扩展到全省10个市(地)、27个县(市)和67个农场,面积已达927.5万亩;组织形式逐步走向市场化,出现了许多围绕跨区作业服务的协会和经纪人;服务内容拓展到整地、播种、收获、产后加工乃至农业订单合作;服务方式从单项作业拓展到示范园区农业生产的全程服务;服务内涵拓展到机械、技术、管理和人才引进。
3、以购机补贴政策为引导,积极扶持地方农机企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农机局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发展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机械化,以购机补贴政策为引导,以定点购机和引机方式扶持本地农机企业,作为推进全省农机装备技术进步的技术支撑。主要作法:一是扶持本地农机销售企业--黑龙江省农机大市场,省局以农机购机补贴和大中型拖拉机更新换代政策定点招标销售的农机具达6个多亿,促进了农机大市场的发展和状大;二是引机扶持农机高科技企业—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政府(农机局)的协调,公司与东洋合作生产东洋水稻插秧机,采取本地组装销售,单机成本下降20%多,而且技木培训、维修、实现了本地化,这不但为推进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机具和技术,还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二)吉林省:强化基层体系建设,以项目带动,提升农机服务能力。吉林省是农机化发展较早和基础较好的省份之一,“十五”以来,尤其是中央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和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资金、物质和技术投入不断加大,乡镇农机站改革初见成效,服务组织得以加强,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1、乡镇农机站改革初见成效,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基层农机站和服务组织建设是推进农机化进程的有效手段和基础,吉林省局一直把此项工作着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任务,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农机服务组织的创新,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农机区域站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建立区域性农机服务站是顺应农村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的加强和推广服务模式的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按照省编委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省局积极主动地参与乡镇农机站的改革。为了做好乡镇农机站改革的准备工作,省局组成调查组,对全省乡镇农机站的沿革情况、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以及几次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了解和认真总结。并向省编委等有关部门提出乡农机站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将乡镇农机站改革列入了税费改革总体方案。各地按照区域指导、系统管理、公益服务、专业配置的原则,根据农村区域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对农业机械的需要情况进行合理设置。改革后的农机站其人、才、物“三权”统一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通过这次改革,全省农机推广体系得到了加强,为全面提升农机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
——积极引导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步伐加快。大力发展股份制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和农机租赁公司,是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有效推进土地流转和提高生产的规模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的重要途径;也是壮大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实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农机整体装备水平的有效载体。2005年吉林省已在榆树、公主岭、九台、扶余、大安建立了水稻、玉米等5个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在柳河、延吉等县市利用国家投资建立了农机租赁公司;在辽源市、延边州、敦化市还成立了农机协会,组织农机大户实施跨区作业,这为全省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省已建立了比较规范、有一定规模的农机股份合作社56个,农机作业(租赁)公司23个,各类农机协会20个。
2、以项目资金为带动,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大幅提高。2005年,中央安排购机补贴资金1500万元,投入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700万元、玉米机械化高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220万元,这是历史上国家投入最多的一年。吉林省农机局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正确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机具,省局专门印制了财政购机补贴操着程序、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购置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和生产、经销企业产品介绍,编录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购机补贴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深入民心。通过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的引导,带动地方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近500万元,拉动农户自筹资金4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近2000户,农机装备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装备结构不断优化,机械作业水平得到提高。据统计,全省农机总动力已达147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1.4%;大中型拖拉机已达9万台,比上年增长37%;拖拉机配套农具达161.5万台(部),比上年增长14.3%,农机装备增长幅度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水稻机械收获水平达到10%;机械耕整地作业水平达到73.5%;机械播种作业水平达到54%。
3、针对玉米机收薄弱环节,积极寻求技术支撑,探索引进推广新途径。吉林省是全国玉米生产第一大省,受机械收获薄弱环节的瓶颈制约,全程机械化水平仍较低,也严重制约全省农机化综合水平的提高。为加快玉米收获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步伐,突破玉米机收薄弱环节的瓶颈制约,全省两次组织召开了玉米机械化收获研讨会和机具选型会,邀请省内外专家把脉会诊。组织有关人员赴先进省份学习考察玉米机收推广模式和做法,深入生产企业对接技术,寻求合作方式。选择国内5家知名企业的定型产品在我省进行了适应性试验和测试,向生产企业提出了技术改进措施和建议。经专家论证,确定了近期玉米收获的主选机型和推广模式。通过省农机局极协调和多方面努力,当地农机企业已与山东兖州国丰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富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荣城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这些企业在吉林合作建厂后,在原有机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机械的适应性技术改造和创新,玉米机械收获近期内即可大面积推广和应用。
(三)辽宁省:辽宁省农机工作长期以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依法推进的思路,农业机械化得到了持续、快速地发展。农村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并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实现从农业机械大省向农业机械化强省跨越的战略口号。
1、政策法规建设重大突破,农机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6月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2006年省人大还将进一步修改《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经过修改制定的《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将更加体现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相关优惠政策。6月10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胡晓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就加快辽宁农业机械化作重要讲话,为农机化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围绕区域布局优化,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机化。辽宁省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制定不同的农机化发展方向,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效果。辽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围绕发展外向型和城郊型现代化农业,重点以抓好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机械化和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提高农机化发展档次来发展农机化;中部地区,主攻玉米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辽西北干旱地区,着重抓好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以此带动畜牧、花生、薯类和蔬菜生产等机械化的发展,拉长农机产业链;辽东山区、半山区,重点发展中草药、食用菌、山野菜和林果生产机械化。
3、突出重点,集中突破,全面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水稻是辽宁省单产第一,种植面积第二的主要粮食作物,辽宁省农机局按照突出重点,集中突破的指导原则,在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上,抓水稻机插和机收“一头一尾”的两个关环节,结合省情,确定了水稻插秧靠“买”(自主发展),水稻收获靠“引”(跨区机收)的发展思路,从而达到优化资金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合力攻关,逐步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2006年水稻机插秧工作是辽宁省农机化“一号工程”,采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全省用于插秧机购机补贴资金达1000万元,补贴额度达到50%以上,新增插秧机1429台,是原有插秧机拥有量的一倍多,实现水稻栽植面积53万亩(机插水平5%左右),在全省10个水稻主产区,29个县全面推广示范取得成功,标志着作为重点和难点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有了新的突破,全省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为“十一五”期间实现水稻插秧机械化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开端和基础。
4、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加快。辽宁省农机局在服务体系建设上明确提出农机服务组织要“内增实力,外树形象”的方针,从强化服务入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转换机制、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和增强实力等方面狠下功夫,也取得明显的实效,主要做法有两个方面:。
——强化农机服务中心站和重点站建设。全省已建立市县级农机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农机服务重点站236个,其中市、县级农机服务中心站54个,乡镇农机服务重点站182个,实行股份制改造35个。这些农机服务组织在示范推广,农机作业的同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有的年创利润最高达20万元。2004年辽阳县农业区域站建设代表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改革方向,18个乡镇共建立包括农机等四个行业组成的区域站26个,较原有64个减少了69%。2005年辽宁省首家农机耕作合作社在锦州北宁市新立农场成立。
——加强农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全省已建成以沈阳新民、海城耿庄和锦州农机协会为代表的农机协会150个,入会人员达到2.5万人,固定资产达80万元以上的农机科技示范户350户,建立农机维修人员培训基地35个,在有机户和无机户之间架起了农机信息和服务桥梁。海城市2004年开始抓农机协会典型建设,将体制创新列为搞好农机协会的突破口,突出民办组织性质,对农机使用、营销、服务等进行市场化运作,在重点乡镇建立了多个以农机科技示范户为会长的农机使用者协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收获和建议
通过这次考察,我们既了解了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区农机化的发展情况和经验,不但使我们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差距,也感到压力,同时还增强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信心和决心。为此,我们外出考察的同志通过认真的思考与讨论,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有以下 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把握机遇,增强意识,找准农机化发展的突破口。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农机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农业机械是实施和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因素,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发展农机化必须以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农民群众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是否真正达到农民满意是标准。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效益为动力,市场为导向,正确引导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我们要用好国家的政策、用足国家的政策,通过市场的导向作用,使得农业机械能够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这是农机化发展的支撑点。只有农机化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这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
(二)围绕政策法规建设,积极争取农机化发展投入。根据《农机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性农机管理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农机试验鉴定、农机作业质量、农机安全、农机维修、农机操作和使用,为农业机械化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对农机基础建设投入,积极探讨多层次、多领域和多渠道农机多元化投入新格局,逐步改善基层农机管理、推广、培训和监理部门基础条件;以政策引导和投入来鼓励、扶持各类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拓宽视野,创新思路,立足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机。要因地制宜扩大农机化发展空间,立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实现小康的农机发展观,这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向农机化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在重点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还应围绕蔬菜、油菜、畜牧等农副产品产业化的农业机械的研制和开发,扩大农机化发展空间,树立农机多方面发展的战略思想。以粮食主产区县全程水稻机械化为龙头,带动库区、渝东南地区水稻机械和山区特色产业机械化的发展,城市郊区应以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为主导,重点以推广产业化项目所需机耕、收获、加工等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大突破;蔬菜、油菜、畜牧等农副产品产业化机械的大发展。
(四)强化基层农机体系扶持,提升农机服务能力。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农机推广组织建设,从东北三省发展农机化事业的思路和成功的经验来看,最为关键和最重要的一点是省局在政策和项目资金上加强了县级农机部门和乡镇基层农机机构的扶持,如在落实补贴资金时,省局以新技术推广和培训费的方式补助工作经费的不足,机具购置补贴县、乡农机部门所属服务组织优先享受,并以项目建设投入增强基层经济实力,强化自身建设。形成了基层机构实力强、队伍稳,地位和作用大的格局,省、市地农机化思路更好的得以贯彻和执行,更加直接和有力的促进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今后,我市要利用农业部加强科技创新大会的东风,加强区县和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建设,采取以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扶持区县农机推站和有条件的乡镇农机站基础建设,增加自身实力,创新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宣传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努力提高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农机补贴是一项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规模。我市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向我市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倾斜,解决水稻生产机械化“瓶颈”问题。正确引导农民和服务组织购置机具,优化装备结构,促进提高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借鉴辽宁省发展水稻生产的思路,在“十一五”期间我市采取抓水稻生产的一头一尾两大关键环节,靠购机高补贴来增加自有水稻插秧机装备数量,提高机插秧整体水平,靠引进联合收获机进行跨区机收来提高水稻收获水平,以实现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大跨越的提高。
(六)以补贴为导向,扶持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农机生产企业来渝办厂,实现主推农机产品本地化生产。可采取生产引进、人才引进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实用的农机技术,发展重庆农业急需、农民急用的新机具、新技术,为我市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机具做好技术保障。同时积极扶持培育我市小型农机生产企业,加强指导,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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